日期:[2017年03月22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5]
我市律师事务所党建专项工作启动
本报讯 (通讯员 何司宣 记者刘 洋)近日,市司法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在全市部署开展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工作。
据悉,我市将从党组织设置、职责、制度、阵地建设等四个方面确定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标准。律师事务所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应当设立独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可以设立党总支。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可以成立联合党支部或由上级党组织指定编入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党组织。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符合成立独立党支部条件的,应当在核准设立30日内成立党支部。
据悉,我市将从党组织设置、职责、制度、阵地建设等四个方面确定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标准。律师事务所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应当设立独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可以设立党总支。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可以成立联合党支部或由上级党组织指定编入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党组织。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符合成立独立党支部条件的,应当在核准设立30日内成立党支部。